木材表面清油油漆涂饰施工工艺如下
A.施工准备:
(一)、材料要求:
1、涂料:光油、清油。脂胶清淡、酚醛清漆、铅油、调合漆、漆片等。
2、填充料:石膏、地板黄、红土子、黑烟子、大白粉等。
3、稀释剂;汽油、煤油、醇酸稀料、松香水、酒精等。
4、催干剂:“液体钴干剂”等。
(二)、作业条件:
1、施工温度直保持均衡,不得突然有较大的变化,且通风良好、湿作业已完并具备一定的强度,环境比较干燥。一般油漆工程施工时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10℃,相对湿度不宜大于60%.
2、在室外或室内高于3.6m处作业时,应事先搭设好脚手架,并以不妨碍操作为准。
3、大面积施工前应事先做样板间,经设计是由和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组织班组进行大面积施工。
4、操作前应认真进行交接检查工作,并对遗留问题进行妥善处理。
5、木基层表面含水率一般不大于12%.
B.操作工艺:
1、工艺流程:
基层处理→润色油粉→满刮油腻子→刷油色→刷第一遍清漆(刷清漆→修补腻子→修色→磨砂纸)→安装玻璃→刷第二遍清漆→刷第三遍清漆3.2基层处理:首先将木门窗和木料表面基层面上的灰尘、油污、斑点、胶迹等用刮刀或碎玻璃片刮除干净。注意不要刮出毛刺,也不要刮破抹灰墙面。然后用1号以上砂纸顺木纹打磨,先磨线角,后磨四口平面,直到光滑为止。木门窗基层有小块活翘皮时,可用小刀撕掉。重皮的地方应用小钉子钉牢固,如重皮较大或有烤糊印疤,应由木工修补。
2、润色油粉:用大白粉24,松香水16,熟桐油2(重量比)等混合搅拌成色油粉(颜色同样板颜色),盛在小油桶内。用棉丝蘸油粉反复涂于木料表面,擦过木料鬃眼内,而后用麻布或木丝擦净,线角应用竹片除去余粉。注意墙面及五金上不得沾染油粉。待油粉干后,用1号砂纸轻轻顺木纹打磨,先磨线角、裁口,后磨四口平面,直到光滑为止。注意保护棱角,不要将鬃眼内油粉磨掉。磨光后用潮布将磨下的粉末、灰尘擦净。
3、满刮油腻子:抹腻子的重量配合比为石膏粉20,熟桐油7,水50(重量比),并加颜料调成油色腻子(颜色浅于样板1~2色)。要注意腻子油性不可过大或过小,如油性大,刷时不易浸入木质内,如油性小,则易钻入木质内,这样刷的油色不易均匀,颜色小能一致。用开刀或牛角板将腻子刮入钉孔、裂纹、鬃眼内。刮抹时要横抹竖起,如遇接缝或节疤较大时,应用开刀、牛角板将腻子挤入缝内,然后抹平。腻子一定要刮光,不留野腻子。待腻子干透后,用1号砂纸轻轻顺木纹打磨,先磨线角、裁口,后磨四口平面,注意保护棱角,来回打磨至光滑为止。磨完后用潮布将磨下的粉末擦净。
4、刷油色:先将铅油(或调合漆)、汽油、光油、清油等混合在一起过箩(颜色同样板颜色),然后倒在小油桶内,使用时经常搅拌,以免沉淀造成颜色不一致。刷油色时,应从外至内,从左至右,从上至下进行,顺着木纹涂刷。刷门窗框时不得污染墙面,刷到接头处要轻飘,达到颜色一致。因油色干燥较快,所以刷油色时动作应敏捷,要求无缕无节,横平竖直,刷油时刷子要轻飘,避免出刷绺。刷木窗时,刷好框子上部后再刷亮子;亮子全部刷完后,将梃钩勾住,再刷窗扇;如为双扇窗,应先刷左扇后刷右扇;三扇窗最后刷中间扇;纱窗扇先刷外面后刷里面。刷木门时,先刷亮子后刷门框、门扇背面,刷完后用木楔将门扇固定,最后刷门扇正面;全部刷好后,检查是否有漏刷,小五金上沾染的油色要及时擦净。
油色涂刷后,要求木材色泽一致,而又不盖住木纹,所以每一个刷面一定要一次刷好,不留接头,两个刷面交接棱口不要互相沾油,沾油后要及时擦掉,达到颜色一致。
5、刷第一遍清漆:
5.1、刷清漆:刷法与刷油色相同,但刷第一遍用的清漆应略加一些稀料便于快干。因清漆粘性较大,最好使用已用出刷口的旧刷子,刷时要注意不流、不坠,涂刷均匀。待清漆完全干透后,用1号或旧砂纸彻底打磨一遍,将头遍清漆面上的光亮基本打磨掉,再用潮布将粉尘擦净。
5.2、修补腻子:一般要求刷油色后不抹腻子,特殊情况下,可以使用油性略大的带色石膏腻子,修补残缺不全之处,操作时必须使用牛角板刮抹,不得损伤漆膜,腻子要收刮干净,光滑无腻子疤(有腻子疤必须点漆片处理)。
5.3、修色:木料表面上的黑斑、节疤、腻子疤和材色不一致处,应用漆片、酒精加色调配(颜色同样板颜色),或用由浅到深清漆调合漆和稀释剂调配,进行修色;材色深的应修浅,浅的提深,将深浅色的木料拼成一色,并绘出木纹。
5.4、磨砂纸:使用细砂纸轻轻往返打磨,然后用潮布擦净粉末。
5.5、安装玻璃:详见玻璃安装工艺标准。
5.6、刷第二遍清漆:应使用原桶清漆不加稀释剂,刷油操作同前,但刷油动作要敏捷,多刷多理,清漆涂刷得饱满一致,不流不坠,光亮均匀,刷完后再仔细检查一遍,有毛病要及时纠正。刷此遍清漆时,周围环境要整洁,宜暂时禁止通行,最后将木门窗用挺钩勾住或用木楔固定牢固。
6、刷第三遍清漆:待第二遍清漆干透后,首先要进行磨光,然后过水布,最后刷第三遍清漆;刷法同前。
C.质量标准
(一)主控项目
1、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选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贴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
4、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0.1.5条的要求:(1)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大于12%.(2)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二)一般项目
1、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颜色:均匀一致。
光泽、光滑:光泽均匀一致、光滑。刷纹:无刷纹。裹纹:不允许。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1mm.
2、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10.3.7的规定。颜色:均匀一致。木纹:棕眼刮平、平纹清楚。光泽、光滑:光泽均匀一致、光滑。刷纹:无刷纹。裹纹:不允许。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