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层涂装工艺及要求
当底涂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并基本干燥后,方可进行面层涂料涂装。
将涂料搅拌均匀,第一遍涂层厚度不能超过1.2mm,涂层表干后(约6小时)进行第二遍的喷涂,涂层厚度可以适量的加大,涂层厚度达到耐火时间相对应的存度为止,1H的一遍,1.5H的二遍,2H的三遍,2.5H的三遍。
5)成品保护
1. 钢构件涂装后,应加以临时围护隔离,防止踏踩,损伤涂层。
2. 钢构件涂装后,在24h之内如遇大风或下雨时,应加以覆盖,防止沾染灰尘或水汽,避免影响涂层的附着力。
3. 涂装后的钢构件应注意防止磕碰,防止涂层损坏。
4. 涂装前,对其他半成品做好遮蔽保护,防止污染。
5. 做好防火涂料涂层的维护与修理工作。如遇剧烈震动、机械碰撞或暴雨袭击等,应检查涂层有无受损,并及时对涂层受损部位进行修理或采取其他处理措施。
饰面型防火涂料
该产品是一种涂覆于可燃性基材表面后,既能因其平整的涂膜而起到一定的装饰作用,又能在火灾发生时因其涂层对可燃性基材起到防火保护、阻止火焰蔓延作用的膨胀型水性防火涂料。 涂覆于基材表面上的涂层在遇火时膨胀发泡,形成泡沫层,泡沫层不仅隔绝了氧气,而且因为其质地疏松而具有良好的隔热性能,可延滞热量传向被涂覆基材的速率;涂层膨胀发泡产生泡沫层的过程因为体积扩大而呈吸热反应,也消耗大量的热量,又有利于降低火灾现场的温度。
应用范围:广泛应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内的木材及其制品、纤维板及其制品、纸板及其制品等可燃性基材以及燃烧性能等级设计要求为B1级的其它室内装修材料。
技术标准:符合GB 12441—2002国家标准的技术指标(详情见检测工艺)。
防火性能级别与指标:
项 目 |
一级 |
二级 |
耐燃时间/min |
≥20 |
≥10 |
火焰传播比值 |
≤25 |
≤75 |
阻火性/质量损失/g |
≤5 |
≤15 |
炭化体积/cm3 |
≤25 |
≤75 |
施工工艺:
1、施工前必须对基层(被涂材料)进行清理,除去灰、油污浮漆待杂物。木材基层应达到自然干燥状态,含水率<10%。
2、搅拌均匀后方可涂刷,以保证施工质量和产品性能。
3、应在5℃以上,施工后24小时内避免雨淋。
4、本涂料一般涂二层,必要时可涂三层,或盖光一遍,涂完第一遍后,自然干燥后便可进行下一层施工。每遍涂刷面不得有漏涂。每平米用量≥500g,达到一级防火标准。
5、涂刷工艺采用刷涂、喷涂或滚涂,涂刷均匀即可。刷涂方向要一致,切勿交叉或反复涂刷。
施工条件:冬季施工应在5℃以上,夏季应在35℃以下,避免受冻或过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