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介:
涂料的固体分含量是指在一定温度下加热烘培后剩余物质量与试样质量的比值,以质量分数表示。标准为GB/T 1725-79《涂料固体含量测定法》。工厂使实用分析方法有培养皿法和表面皿法。
计算公式:
ω(固体含量)=[(m1-m0)/m]×100 %
式中:ω(固体含量)——试样中固体含量的质量分数,%;m0——容器的质量,g;m1——烘烤后,试样和容器的质量,g;m——试样的质量,g。
取两次平行试验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附 注:
① 不同涂料试样取样量可能不一样。固体含量低,取样量少宜稍多。对于电泳涂料,树脂:1.0-1.5 g;槽液:2.0-2.5 g;超滤液:10-15 g。
② 测定温度的有关规定见下表所示。
涂料烘培温度
涂料名称 |
烘培温度/℃ |
硝基漆、过氯乙烯漆、丙烯酸漆、虫胶漆 |
78-82 |
缩醛胶 |
78-102 |
聚酯漆、大漆 |
148-152 |
水性漆 |
158-162 |
聚酰亚胺漆 |
178-182 |
118-122 |
|
有机硅漆 |
在1-2 h内由120升温至180,再于178-182保温 |
聚酯漆、包线漆 |
198-202 |
测定中也可用瓷坩埚或培养皿代替,有些方法采用有预热等不同升温方法。
测定误差:
两次测定值之差不应大于平均值的3 %,否则应重新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