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4847-2015水性醇酸树脂涂料标准
日期:2018-03-01 14:04
2℃的恒温干燥箱中,7d后取出,在23℃2℃下放置3h,按4.4.2检查在容器中状态。如果搅拌后均匀无硬块,则评为通过。
4.4.8、遮盖力
按GB/T1726-1979甲法的规定进行。
4.4.9、不挥发物含量
按GB/T1725-2007的规定进行。烘烤温度为105℃2℃,试验时间为1h,试样量约1g。
4.4.10、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含量)
按GB18582-2008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进行,测试结果的计算按照附录A中A7.2的规定进行。
4.4.11、施工性
采用选择的施涂方法涂装试板。如果施涂过程中无明显阻力,无明显拉丝、气泡、流挂等现象,可评为施工无障碍。将涂装好的试板水平放置24h后,用于漆膜外观试验。
4.4.12、漆膜外观
对施工性试验涂装后并放置24h的样板进行检查。如果无起皱、色斑、颗粒、缩孔和光泽不均等现象,可评定为正常。
4.4.13、闪锈抑制性
除另有商定国外,按表2制板,将试板放置24h后目视观察漆膜表面有无返锈,之后立即将试板浸泡在丁酮[也可采用混合溶剂(二甲苯:丁醇=3:1,体积比)]溶剂中去除漆膜(必要时可用木质工具),目视观察底材上有无锈点。如果目视观察漆膜表面无返锈,底材上也无锈点,则评定为正常。
4.4.14、干燥时间
按GB/T1728-1979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