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涂装行业协作联盟章程(草案)
日期:2013-04-27 08:39
好协作联盟会员和理事会工作,以及会议活动、项目咨询、交流推广、信息传媒等各项行业和市场服务体系,立足国内建立起广泛的行业影响力和权威度;同时组织一次国际性涂装交流会议,开始打造协作联盟国际活动能力。
第二个三年计划:20142017年,立足国内、放眼国际,承办国际涂装大会,开展国际间涂装技术交流与合作,取得政府部门支持,开展中国涂装品牌国际化推广工作;在树立起广泛国际影响力的基础上,组织中国涂装出口产品监制信用体系,推动涂装行业国际贸易,为打造高技术水平的涂装大国而努力。
第三章成员
第九条协作联盟由自愿申请加入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组成,并按照章程规定享受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申请加入协作联盟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发展良好,产品质量可靠;
(二)经济效益良好;
(三)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四)依法设立两年以上。
第十一条成员加入程序
(一)提交申请表;
(二)经协作联盟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初审合格后,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十二条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协作联盟活动;
(二)获得协作联盟组织编写的有关资料;
(三)可要求协作联盟给予技术咨询与攻关;
(四)可请求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