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将简化涂料项目安全审查程序2
日期:2013-04-27 09:09
【中国新型涂料网讯】新设危险化学品企业须在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内建设。不在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内的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新建、扩建项目原则上须在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内建设。以上建设项目在安全条件审查阶段,须提供建设项目选址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复规划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的证明材料。
主体工程为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其他行业企业,为之配套建设的危险化学品回收套用项目和空气化产品(如:空气制氧、制氮等)建设项目的选址按照皖安监三〔2011〕183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二)关于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开发和使用新化工原料的问题
企业在生产场所从事危险化学品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开发的或使用新的化工原料生产原先同类产品的,其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等活动,均应视为危险化学品生产行为,实施前须及时向属地市、县安全监管局报告,所在地市、县安全监管局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监管。
(三)建设项目分期建设的问题
建设项目分期建设的,建设单位须取得投资主管部门同意分期建设的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后,实施审查机关方可实施分期安全审查。
(四)关于安全设施设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