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全文)
日期:2017-08-16 14:19
中国新型涂料网讯:
北京市对于环境污染的治理越来越严格,并非一句空话。今年4月,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共同制定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将对生产、销售、使用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管控,从而减少这些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已于4月12日在三地同步发布,并将于9月1日起同步实施。这是京津冀三地在环保领域发布的首个统一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重要前体物,要想降低PM2.5浓度,除要降低直接排放的一次颗粒物外,同时要降低VOC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会二次转化生成PM2.5的气态前体物。溶剂型建筑涂料和胶粘剂含有大量挥发性有机物,已成为城市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排放源之一。
以建筑类涂料为例,2000年全国建筑涂料产量为56.3万吨,2015年增加到516万吨,增长了8倍,年均增速超过15%。此标准实施后,将引导涂料企业生产、销售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保守估算将减少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VOCs排放量20%以上。
《标准》全文如下:
前言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天津市环境环保局、河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