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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发布
日期:2019-06-05 11:49

量限值应符合表2的要求,无溶剂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限值应符合表3的要求,辐射固化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限值应符合表4的要求。
水性涂料所有项目均不考虑水的稀释比例。其他类型涂料按产品明示的施工配比混合后测定。如多组分的某组分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按照产品施工配比规定的最大比例混合后进行测定。当涂料产品适用于多种场合时,按指标最严格的指标要求执行。
表 1 水性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要求

表 2 溶剂型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要求

表 3 无溶剂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要求

表 4 辐射固化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要求

据了解,标准与现行及目前正在制定中的相关标准协调一致的原则。涂料行业现行的VOC等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涵盖了内墙、外墙、溶剂型木器、水性木器、汽车、玩具、建筑钢结构用防腐、船舶、室内用地坪等领域。此外,根据国标委发布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车辆涂料、工业防护涂料、建筑用墙面涂料以及木器涂料等4项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正在修订中。为了便于标准的实施,标准的分类应与相应领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尽量协调一致,VOC含量限值应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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