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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道路标线热熔漆施划招标
发送至(/邮箱)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谈判、询价)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人应是合法存续的热熔型道路标线涂料生产制造商,或有相关施工能力的企业(必须提供热熔型道路标线涂料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唯一授权书);

3、投标人所投标线涂料应具备经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后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4、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办公场所证明、人员、联系方式等);

5、2010年以来完成过国内地市级(或以上级)城市市区道路热熔型道路标线施划工程(提供项目100万以上的合同含100万);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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