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2593-94丙烯酸清漆标准
日期:2018-03-14 11:13
的环境条件下干燥24h后,用1:1的石蜡和松香混合物包封样板的背面与周边,待其冷却后,浸入GB/T6682的三级水中。按规定时间取出,按GB/T9274中5.4的规定检查漆膜。
5.13、耐热性
试板为LY12铝板(50mm120mm1-2mm)4块,按4.4制备样板,3块投入试验,1块作标准板。
按GB/T1735的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本标准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指标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除耐热性一年抽检一次外,其余均为出厂检验项目,每批必检。
6.2、产品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技术指标,产品应有合格证,必要时另付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6.3、接收部门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如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供需双方共同按GB3186重新取样进行复验,仍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产品即为不合格,接收部门有权退货。
6.4、产品按GB3186进行取样,样品应分两份,一份密封贮存备查,另一份作检验样样品。
6.5、供需双方应对产品包装及数量进行检查核对,如发现有损漏,数量由出入等现象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6.6、供需双方在产品质量上发生争议时,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